梁警官如何被判,那個黑人警官就該如何被判。這判決與膚色無關,與案情有關(比如是否手按扳機,是否見死不救,是否當庭撒謊)

來源: 2016-02-17 05:34:4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所以法庭斷案,是看證據的好壞,而不是看膚色的深淺。2004年紐約白人警察,樓頂開槍打死黑人一案,大陪審團二十三人,多數是黑人和西裔。但麵對白人警察一小時的自我辯護,大陪審團從證據著眼,還是判定不予起訴,放了白人警官一馬。誠實、坦白地交代,和令人信服的陳述救了白人警察一命。

OJ 一案,檢方的那個小手套,怎麽戴也無法覆蓋 OJ 的大手。白人陪審團據此,判 OJ 無罪,即使後來檢方拿了個新手套給 OJ 戴上,也於事無補。

對梁的案子來說,寧可說忘了,可千萬別對案件事實撒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