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向旅行社及對方歐洲公司發出最後信, 告之因二年無結果, 準備打官司. 4月從中國回來以後我不再作主, 一切由律師決定. 包括起訴誰, ask 什麽賠償等等. 如果對方敗訴, 估計律師費不會少. 三月底之前歡迎私下和解. 請拿出方案. 信這二天就會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