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可以繼續和加拿大雇主鬧下去,但是樓主可能要明白,最後最好的是賠償這一段時間的工資損失,這份工作恐怕不能回去做了。
所以,樓主應該安心在加州住下來,生孩子,找工作,同時在加拿大請律師為她爭取,如果能夠爭到恢複工作在加州工作,最好;但是如果能夠爭到一筆賠償,樓主需要move on,sort out the priorities 人的一生最重要的是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