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一半一半是整個住房作為separate property 來繼承。但她的情況,至少住房的一部分應該算作marital財產

本文內容已被 [ 也來八卦 ] 在 2016-01-14 09:21:27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她問她女兒的繼承權也是為得到多於一半找依據。想想啊,帶著女兒嫁到美國快三年,突然丈夫去世,自己沒有多少收入,和女兒舉目無親無依無靠,還要被趕出家,實在很可憐的。

說實話,房子去掉債務沒剩下多少錢。找律師打官司不太現實。最佳選擇是谘詢有當地經驗的律師,心裏有個底,然後跟他女兒談判。如果談不攏,也許找個mediator。

反正她的情況不是所有他名下的財產一半一半這麽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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