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怎麼算走題呢?

來源: 2015-12-29 20:45:1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既然小孩和酒都不是關鍵,那自然對“攜帶”這個重點研究一下啦。相信辯護律師比我研究得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