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加州,樓主的行為確實是被Law認為沒有錯的。摳門房東把property improvement算到房客頭上是經常發生的事。不過一到法庭,這些房東都會死的很慘。房客真的可以在頭上寫個“租霸”去法庭的。
另外,我們是不應該在有法庭裁決前判斷樓主行為是否對錯。先行判斷已經有違法律的公平原則。老貓對這點應該是比很多人都清楚,不過你就是經常做個人的人性判斷後再對事件評論。法壇是否也該公正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