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一定要起訴?
你問的問題,不外乎是撫養權和撫養費。
你和他爸商量一下,讓他同意你帶孩子來美國不就完了?撫養權給你,撫養費他少付一些,大家省事。如果你又要撫養權,又要高額撫養費,那麽隻好打官司。
起訴打官司是在意見有分歧的時候才做。
第一,撫養權,孩子在中國,父親在中國,你在美國起訴有什麽用?美國法院管不到在中國的孩子歸誰,人家還能把警察送到中國去抓孩子?如果要起訴撫養權,一定要在中國起訴。起訴的目的是強迫他把孩子交給你帶到美國去。祝你好運。
第二,撫養費,你母子兩個到了美國,住滿一定時期,再去美國法院起訴,讓他付一定的撫養費。由於他的雇主在美國,美國法庭有一定的管轄權。你拿到判決可以去他雇主那裏直接扣工資。這個你以前是做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