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檸檬椰子先生

來源: 2015-12-17 22:26:1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謝謝您上次的指導。法院轉票已成功的發出去了。回執也手倒。按您的方法找到的service 公司

現在的問題是下星期三是對方回答的最後日期(21天)。傳票上寫如果被告不respond法院和原告。那麽法官就要判決。

請您再幫我看看。我這樣是不是正確。我是在網上查的。

如果我下星期三還收不到對方的回答,星期四我到法院。跟clerk講這情況。並要法院判決。

我這計劃是否正確。請您指教。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