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麽租三年有折扣,終止合同罰兩個月;要麽算短期租,隨時走人,沒有打折,沒有罰款,但一個月多100。要其中之一,是要不到另一個。
男人真是進攻型動物(可是他們可以作為威脅對方的價碼,可以在一開始討債要求中列出來),我的想法正好相反,1和2,算算哪個劃算就選擇哪個,提出來好像樓主還謙讓了一步(你看,本來應該。。。。,但我。。。),一般人腦子也轉不過來,就真的這麽覺得了,樓主沒吃虧,對方也覺得房東很好,大家都開開心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