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驗

來源: 2015-12-03 20:36:0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不知道你這次是否可以告倒任何一方,但亡羊補牢,以後也許可以這麽做:找新工作的時候,明說不可以聯係現在仍在工作的部門,以免萬一不被聘用而影響現在的工作。這個是可以理解的一種做法。尤其你這情況,是跟頭兒弄不愉快了才想走,那怎麽能不防著呢?

如果你不說明,那對方願意聯絡誰都可以的,至少我們這裏做背景調查是這樣的,沒有限製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