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不付房租逃跑了,請教如何追債。

來源: 2015-11-21 21:36:5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個單身媽媽房客,年初從外州的某銀行轉到我的一個投資房所在的城市同一銀行分行做Lead Teller. 查了背景也沒什麽不好之處,於是租了房子給她。前麵付房租還算正常,從九月開始不付房租,說是工作量減半,在申請Disability, 要十月底一起付房租。十月底到了,說Disability 被拒了。11月10日自己搬走了,說是搬到Homeless Shelter 去了,留下破損的房子和不少垃圾。經過打探,完全是騙人,一切都是有預謀的。實際上她又轉回到原來的州的原來工作的分行去了。她隻留下了電郵,沒有地址,電話也停了。總的經濟損失在三千刀左右。誠意請教這種情況是否要追債? 如何追?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