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為什麼老貓要當事人諮詢律師的原因.....

來源: 2015-11-16 12:05:4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樓主問的問題根本有邏輯上的問題,如果老貓"猜謎"猜的不錯是 DA 的條件應該是,(a) 認罪, (b) 罰 $500, (c)兩年或是三年的 PROBATION,期滿沒有再度違規,案件撤銷.

如果不接受協商的條件,直接進入庭審,那麼是 DA 會具體尋求最高不超過一年,最低不低於六個月刑期的控罪,對於樓主,這就是賭博,因為如果當事人輸了案件,那麼隻好進去吃牢飯了

然而樓主可能是不服這個控罪 (因為自己的車沒有損傷,所以不認為自己撞了對方),因為自己認為自己沒有撞對方,所以希望上庭 FIGHT 這個控罪.....

要他找律師就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