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是買高保險,相對容易。
另外一個是成立LLC,但是費用高,而且需要專業管理,否則別人還能夠刺破LLC追到個人。所以如果隻是你自己一家人投資一個房子,沒有很大必要。
現在官司開始後,你把房子轉走也沒有用。房子擁有曆史縣裏公開,很好查。你在官司開始後才吧房子轉給妻子兒子三姑八大姨,大家一看就知道是藏匿。你轉給別人也可以被追回來,反正是律師跟你耗。
可是你不用擔心,一百萬是殘廢死人的賠償價錢。摔跤極少突破30萬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