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亂說。合法條約,怎“沒把握贏”?這種合約很普通,經紀人也要保護自己利益的,換你樂意白忙乎麽?

來源: 2015-10-22 15:25:5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客戶不喜歡這種條約,可以不簽。

既然簽了,就是合法條約。兩相情願,沒有什麽霸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