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在帖子裏麵寫了很多無關的對自己有害的東西,比如迷路,乏累,發現車顛了一下,不是你自己應該承認的。現在關鍵是,警察報告上如何寫的,有沒有把這些不利的東西寫進去?如果寫進去了,對你很不利。
對方兩個證人,你隻有自己一個證人,是第二個不利因素。
現在你的唯一好處就是你的車上沒有撞擊痕跡。如果警察問你的時候你閉口不答,情況會好很多。
請盡快找另外一個律師處理。hit and run是刑事罪,要上犯罪記錄的。這個案子超出了法壇幫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