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理。應該提前加上prefer 有經驗這個要求
來源:
simplylove
於
2015-10-21 07: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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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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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有可能袒護學校,畢竟是當地的學校, F 是外州的。挺好奇結果的,判給 F做這個項目? 鬧到法庭了,F 即使贏了,以後也不好合作了。或者可能是賠償 F 一些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