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不看好,打官司也沒啥好處,錢都給律師了。快點找下家才是正理,就算550租不出去, 400總行吧?
來源:
shakuras2000
於
2015-10-12 20:05:58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那個朋友願意多付兩個月550, 也就是損失1100. 分攤到7個月裏麵,每個月便宜150找個roommate不就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