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不看好,打官司也沒啥好處,錢都給律師了。快點找下家才是正理,就算550租不出去, 400總行吧?

來源: 2015-10-12 20:05:5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那個朋友願意多付兩個月550, 也就是損失1100. 分攤到7個月裏麵,每個月便宜150找個roommate不就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