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後續報道。不過打官司不要感情用事,律師費如何計算難道沒有事先講好嗎?理賠和你律師商量好一個數,不要說什麽不是訛詐隻是求公道什

來源: 2015-10-02 09:55:4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該做什麽就做什麽,該要的還是得要。另外祝你好運。希望能聽到後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