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情既然能弄到法庭,說明鄰裏之間這種事情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共同性,

來源: 2015-09-30 15:12:1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裏不是法壇嗎?法律上如何界定這事不有一定借鑒意義嗎?我想問的也是法律上有什麽說法!

鄰裏之間雞毛蒜皮的事情多了去了,能友好協商誰吃多了撐的往法庭上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