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裏麵列明的,當然是你的。沒有列明的,通常能夠移動的東西,一般不包括在裏麵。 看房子給你看的是2000元的東西,交房時隻願意給你400元,當然是賣家不對。 不過,很多事情都不是永遠講道理的,尤其跟幾十萬的房子比較,1千幾百就算不得什麽了。當然你可以據理力爭多要一些。400元是絕對無法買個正常尺寸的冰箱和爐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