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老同學聯係我,說她孩子要來加拿大上高中,說隻要交錢,問題應該不大。
但是問題是孩子爸也要來陪娃,他不想打黑工,要以移民身份工作。可是再過2年孩子就要來了,辦移民時間來不及,而且他條件不夠。
於是讓我幫個忙,即,我們注冊個公司,把他招來工作,說這樣快。當然公司實際的資金和管理由他負責。
我的顧慮:我們是普通工薪,臨時注冊個公司,沒有任何業績,海外招的人,移民官會批嗎。請教各位,這樣做現實嗎,有風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