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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800
於
2015-08-19 13: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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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這是我老公幹的蠢事,沒sign也沒通知。
我們住在別的城市,他自己租的apartment,那邊賣房,這邊買房,交完鑰匙還住了旅館,早知道再住一個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