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財產A被夫妻共同擁有,丈夫死後,妻子繼承丈夫的那一半(A/2),加上妻子本來有的一半,總共妻子擁有全部A。
我不是說妻子繼承丈夫財產的一半(A/4),然後其他人可以來分丈夫的另一半(A/4)。隻是我的中文沒有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