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居住在中國,她兒子在美國留學住在我家,前年我妹妹出錢給他買了一輛新車,今年暑假他畢業回國,我妹妹說車就送給我了。現在的問題是車是我妹妹買的,但是她兒子,也就是我外甥注冊的,稅務局規定隻有直係親屬才能免稅贈送禮物,否則車輛過戶要交稅,也就是說我妹妹送車給我是免稅的,但我外甥送我是要交稅的,我的問題是因我妹妹在國內,我外甥怎麽能先給車轉給我妹妹名下,然後我妹妹再送給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