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以前大媽們給建議就是:“大妹子,現在千萬不要找工作,等離婚完了找也不遲”
來源:
檸檬椰子汁
於
2015-08-17 08: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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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男方也學會了,離婚的時候就這麽消耗。
到底誰是渣?
女方拖拖拉拉,離婚幾年都離不成,給對方機會做小動作。對方的股票賬戶女方有權知道有多少錢,這都是離婚必須公開的信息。
建議趕緊請律師快點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