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law marriage需要雙方對外以夫妻相稱,而不是隻說朋友關係。 我不敢肯定你們是有婚姻。 很多夫妻訂婚期間買房,準備新婚一步到位,實際上如果婚姻不成,最後分房子,隻能按投資合夥人,各自把錢拿走,誰多付誰多拿。 如果是common law婚姻,那麽完全按婚姻處理,你的就是我的,看各州法律,有的是對半,有的要看離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