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丟過錢,幾乎走投無路,學校cafe的老板知道以後,學生一星期隻能打工20小時,我可以多打,他讓我隻打20小時的卡,剩下的他自己給我錢。在cafe幹活的,隻有幹活的時間可以免費吃飯,他每次都破例讓我帶回去一頓。。。。 我丟了錢不是他的錯,IRS也有規定,如果碰到一個覺得沒什麽可同情的人,我的人生可能不是現在這樣。 舞女說的好,誰都有走窄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