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覺得有人認為你有其它目的,都是想告訴你領養孩子與撿個小貓小狗不一樣。

來源: 2015-08-07 18:03:4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覺得你並不具備領養她的能力,無論是經濟上還是心理精力上。就你家現在這種情況把她搞到美國來與你們同住並非上策,她與你父母過能得到的attention與寵愛肯定比與你們住要大得多--在那裏就她一個孩子,在你家是3個,哪怕你能完全公平,一視同仁,不能要求你老公這樣吧。不如你在經濟上幫他們一把,比如每個月出1千美元,也就是她如果來這裏生活每月最起碼的花費吧。她8歲你媽65,未來10年他們可以相互照應,多多少少相依為命?說不定過2年她媽又想要她回去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