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均為美國綠卡, 但是馬上可以申請公民了。 現在想收養中國孤兒, 已經和國內認識的福利院有了初步接觸,認定了具體的孩子了。 請問這種情況下, 必須通過中國的收養機構排隊等待嗎?如何可以盡快獲得孩子的美國簽證帶到美國來養?孩子很小, 一歲不到。 需要中國和美國各辦理什麽手續?在亞特蘭大地區, 如果有相關的律師推薦, 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