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你的,你需要先修理,再去討賠償

來源: 2015-07-31 08:17:3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第一,假如說修理需要500元,不修理半年後,有更大的損失,再修理需要2000元,對方最多負責500元,後續損失是你不修理的結果,你需要負責1500. 所以你需要現在就修理。

第二,至於對方要陪多少錢,取決於很多因素,你有沒有房檢,房子是不是as is,合同是怎麽寫的。如果你請律師,他需要看你買房合同,房檢合同,再告訴你是否可以索賠。

如果你是走正常買賣程序用的是常見的買賣合同,你房檢沒有查出來的東西,是你自己倒黴。你需要告的房檢的人,而不是前房主。你去看房檢的合同,房檢的師傅肯定說,如果查不出的東西造成損失,他最多把房檢費退回來。

最後,一點水沒有什麽可怕的,先找到冰箱供水細管的總閥門,把它關掉,地毯吹幹,baseboard換掉,自己DIY也沒有幾個小時。冰箱沒有水就是不做冰而已。然後把冰箱後麵的閥門換掉(或者換一個冰箱)。有了房子就是要DIY,否則你的錢要花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