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

來源: 2015-07-24 07:34:5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輛車李論應該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所以理論上隻要有一方不同意,這車就不應該送出去....事實上如果一方不同意,這車就不應該送出去...這是最基本的觀念,所以作為車主,報警掛失是唯一可以合法拿回車的方式....


如果老貓猜想的不錯,這應該是類似於家壇前一段時間熱烈討論的,"先生認小留為乾女"的故事....良心說,過去老貓做學生時,老貓遇到過來此的小留很"大方"的要求...(老貓不是柳下慧,老貓隻是怕夜半醒來如上圖一般....貓夫人一家世代務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