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物件和車/房不同。老公不能把老婆名下,或者雙人名下的車和房送給別人。這是小孩都知道的道理。 但是個人物件一般沒有標明是屬於老公,或者老婆,或者夫妻共有。所以如果是女人特有的東西(珠寶,衣服),有可能是妻子單有,可以討回。夫妻共有的(電視,家具),也可以討回,因為丈夫一個人不能決定。但是最好有東西的來曆,這樣證明真正屬性。有些東西比如電腦,很難說是共用的還是個人的,怎麽證明要看具體情況。 老公可以把自己單有的東西給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