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太簡單了?

來源: 2015-07-22 10:18:3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隻需要一個工作就夠了?兩人分手事多得是,“不經一番寒徹骨”大概是分不開的。分開之後事也未必少。

既然所謂的“家暴”是長期的,那肯定大部分時間兩人還是相處得不錯的。隻是一時的怒氣,來牢騷兩句。

“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 - 恐怕兩人都有很多事情和問題看不清楚,更談不上下定決心,所以現狀難以改變。兩個人中能有一個人在關鍵時刻能退一步 - 或者不作聲,或者回自己的屋,或者走出屋門,甚至到旅館住幾天再回去,假以時日,對方都會反思的。現實大概是雙方都在拚力狡辯自己的“理”,同時丟掉了更應該珍惜的“禮”,互不退讓,終於導致一方動手 ... ... 如果在小學裏,就是老師把兩個學生都叫出去罰站,可惜現實生活中沒有這樣的“老師”了。

當然再根本的說,導致這樣的問題是三觀不正.為什麽不正?因為從小沒有受過這方麵的教育 -沒有怎麽作人的教育。為什麽沒受這樣的教育?因為沒有這樣的客觀條件和老師。為什麽沒有 ... ...?  越扯越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