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賣方不到一個星期就反悔了,也同意返還定金,為什麽要這麽不依不饒呢?買方還有好幾天的反悔期呢。

來源: 2015-07-20 21:43:4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說起來,買方反悔比賣方反悔,對對方可能造成的損失更大。 樓主畢竟沒損失什麽。

俗話說,買賣不成,人意在。 不過是買投資房,那至於這麽大的氣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