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賣方不到一個星期就反悔了,也同意返還定金,為什麽要這麽不依不饒呢?買方還有好幾天的反悔期呢。
來源:
N.
於
2015-07-20 21: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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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買方反悔比賣方反悔,對對方可能造成的損失更大。 樓主畢竟沒損失什麽。
俗話說,買賣不成,人意在。 不過是買投資房,那至於這麽大的氣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