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簽合同的時候有沒有找經紀人或者律師幫助,想省一筆錢? 告訴你,對方就是看你自己一個人,好欺負。 如果你再不想找人幫你,那就認栽吧。趁早看別的房。 現在唯一的補救辦法就是馬上找律師,審查你簽的合同,看看對方可不可以無故退出。如果你簽合同的時候自己沒有一個顧問,你簽的合同是不是對方給你的?合同裏麵肯定給對方很多退出的口子。合同沒有“標準”的,都是人寫的。合同沒有經過律師過目,你就是吃虧。 吃一塹,長一智吧。以後不要以為省錢那麽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