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上個月收到一張 $1300的支票,銀行說支票的帳戶已關閉。我打電話和其聯絡,他同意另寄一張支票給我,現在已過了他許諾的時間,但我一直沒有收到他的支票。再打電話給他,已聯係不上。是否應該上門索要支票?還是直接到小法庭告他? 我們所在城市有 bad check restitution program,不知有沒有用?先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