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買房。我甚至和市政府說瀝青廠不願搬遷,新街建不了,我們願意搬走,市政府征我們的地,幫助房客搬走,找個安全的地方,我們不要高價

來源: 2015-07-16 19:18:5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沒人理。我們的業主可以捐地,我們這個物業離瀝青廠最遠端的一塊地三年前捐給了慈善組織建臨終關懷中心,社區通過了,那個瀝青廠的房東和市政府不同意,把慈善組織告到了安省市政委員會,現在還糾纏呢。光為了轉地給慈善組織花了兩年,現在為了建築許可又花了一年多,不知道以後怎麽辦。

總之很奇怪的事情不斷發生,比如去年市政府的一個部門兩個員工給我們不同的回答關於瀝青廠的營業執照,一個說是他們辦公室發的,另一個說市政府沒有給瀝青產業發證的權限,最後發現市政府確實沒權發證,今年也查到市政府的數據庫也沒有給他們發證的記錄,那麽他們的證從哪兒來?有證嗎?加拿大究竟哪個部門給瀝青產業發營業執照呢?市政府有人又說了我們不查瀝青產業的證,他們不需要證,太過分了吧?

百姓在水管上加個部件都需要市政府的建築許可證,他們安裝那個45英尺高的巨大機器不需要,因為那是設備。

環境部給與許可的機器才可以用,他們沒有許可的也可以用,因為正在申請,那個申請從2012到現在,還在申請中。

但凡與瀝青廠有關的事總是特別的。所有的解釋也很不可理喻。

對加拿大非常失望,這件事暴露了很多問題。

有人知道怎樣表述瀝青廠是汙染嚴重的企業,它可能造成的危害,離人們這麽近在法理上是不可以的?我需要準備一下應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