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B2014-結婚一定慎重,以前去法院給一對離婚的當了證人

來源: 2015-07-14 19:30:4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對方的律師控訴我做的稅務規劃基本上剝奪了他代理那一方的權益,都是歐洲人,老外離婚一樣的殘酷,花招之毒。專業人士一樣的失業,你們在一起多久了,沒有10 年,就不要結婚。你和前夫結婚,至少有共同的小孩,你和他什麽都沒有。我有太多的客戶離婚,看了太多。都是老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