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官司為什麽打不贏?

來源: 2015-07-14 09:25:4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病人和家屬不懂醫。不能找出醫療方的關鍵問題。
2)律師不懂專業,不能據理反駁。
3)提告方一般拿不到要害證據(醫院方保護),也不知道何種證據是要害(不懂專業),

比如氣胸也好,皮下氣腫也好,沒有手術也可能發生。但下麵的情況不可能是巧合,一定與手術的不當有關(最大的可能是鑽頭進腹時損傷了膈肌和左肺, 如果是右邊損傷肝或下腔靜脈,那就是性命不保)。但你能有證據證明醫生何處處理不當?顯然不能,律師也不能。隻有手術台上醫生,而且是有知識有經驗的醫生才能發現問題。顯然沒有這樣的醫生在場,否則也就不會有這個結果了。就算有這樣一個醫生在場,他/她能為你說話嗎? 

4)並發症和差錯傷害沒有界限,(大多並發症都是醫生不當操作所致,比如一個醫生的誤診,術後感染率,術中出血和器官損傷可以是另一醫生的10-20倍)。
5)醫院的法律方麵比病患方強,可用天壤之別形容!

這是為什麽醫療官司打的人少,打官司的人中可能有1-2%的人能贏。其他都是勞民傷財,有的傾家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