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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15-07-03 21:18:5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您的三個問題反應出您現在沒有資格考慮離婚的問題....特別是您們還有孩子的問題...

先將經濟的問題解決,自己能夠自給自足,再考慮其他的問題. (特別是你們沒有存款代表你們基本上沒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也就是說,如果現在拆夥,你們兩個都不可能仰賴對方的贍養費或是 child support 就可以活,所以良心說,如果你現在做離婚這個決定,是自尋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