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麻煩,就要花錢消災。你前麵不是說你有律師,為什麽不求他給個建議?

來源: 2015-07-01 12:12:3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另外, 你當地的process server就是專門幹這個事的,尋求他們的服務也行。
多自己做些功課,比網上瞎問強。

送你一個鏈接,看看第7問,能否解答你的問題。
www.nsfamilylaw.ca/processes/addresses-service-giving-other-person-notice-proceeding#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