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說如果我不家等他們,就告我虐待她11大的兒子,因為baby food 已在車庫。和她一起來的朋友都應該聽到的。
在10:30pm, 我 offer $50,讓他們去買baby food. 他們說太晚了,買不到。我說我可以讓她朋友進找食物。她來了命令我開門,我說我要見cashier check and cosign paper。我一致堅持,她朋友可以進,她不可以。他們就叫police。說我房子是她家,東西都在裏邊。police 看了她給的空白的合同,警察說他們不能管。讓我打開了garage讓他們找東西。我白天去home depot時, 他們放了很多東西在我的門口,然後,警察讓我許可他們把東西放進車庫。警察有案先走了,他們又開始從車上往車庫搬。我asked stop。沒人聽我。警察告我如果有肢體衝突,就 arrest us. 警察告我如果他們30分鍾後不離開,call 911.
還沒租,我就受到了威脅,我不想繼續了。有危險,不租不可以嗎?
我還她 holding deposit with cashier check ,她朋友要我還兩千多的現金。no cashier che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