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責任有限

來源: 2015-06-12 13:21:4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來重新說一遍,看看是否合情:

公司A給了一個合同修房頂,價格比較高,保險公司賠給你的錢不夠公司A的報價,這樣你就想換一個公司做。

第一,一個房子要用兩個保險,是不是很高端的房子?

第二,我沒有看出對方有什麽欺騙。你自己粗心,別人沒有必要告訴你他們的價錢貴。就你的敘述,我認為合同仍然有效。你後來告訴人家價格貴,人家有合同,就沒有義務再和你討價還價。討價要在簽合同以前討。

第三,如果合同沒有注明懲罰條款,你可能承擔的賠償包括對方已經花銷的費用(比如對方花在claim上的時間),和丟失的盈利(lost profit).  你可以主動要求給他們一點錢解除合同,不要等他們來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