叩謝老貓!!!不敢奢望您的回應!立即著手去辦!我也有目擊證人,
當時除了她女兒在場,我太太也在場,她用一個健身器先打了我,警察來還讓她拿來看出,她劃破我的胳膊,我有拍下照片。她名下還有房子,但這是我的唯一。她在申請禁止令原因上還撒謊說在此已居住20年來,期間我從未住進。事實是她05年賣了自己的房子住進來,之前我04年從海外回美在此居住一整年。我現已作挑戰遺囑,她偽造我弟弟簽名向法院遞交了放棄挑戰遺囑的聲明,我弟已宣誓做證從未簽過。一切都交給法院了,現在正在等待中。我的律師還沒和我進一步聯絡。我會尊您的指導去做。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