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教有關禁止令
曾在此求教得到很大幫助,不勝感激!原有的關於遺產事宜已全部交由律師走法律程序。今天突然接到我大姐申請的禁止令,法院定於下周一開庭,聯係我的律師,律師說這是不同的案子,她從未做過。原因是在4月初,我大姐阻止我搬回她現住但我屬名的房子,過程有爭執。她叫來警察趕我,但警察卻幫我順利入住,我隻是鎖了一間房拿了大門的鑰匙暫時並沒有住在裏麵。但她在5月中旬向法院申請禁止令,原因是說我打她,還威脅她,說要殺了她!她女兒作證。真是胡說!當時警察都有記錄,是她趕我走,還先動手用東西打我,我隻是奪過來,她隔了兩天報案叫警察來,警察說要走的不是我而是她,還讓她馬上給我大門的鑰匙!今天竟然接到這樣的文件,求教我是否要再找一個律師?時間太緊我可以向法院申請延後開庭嗎?美國保護婦女兒童,即使她說謊是否也對我不利?萬分焦急,叩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