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啊,你請律師吧

來源: 2015-06-03 14:07:0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第一,對你不利,你隻能上訴。上訴是你的權利。

第二,usually是我不把話說死的口頭語。我又不是NJ的律師,怎麽能給你說NJ“肯定”不能加新證據。能不能加新證據,你自己去問。

不答了,否則看來你沒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