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證據。有被歧視的證據你可以連法官一起告。沒有的話不要隨便指控別人。另外求建議更要聽不順耳的

來源: 2015-06-03 10:18:3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