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房產法和遺產繼承法混在一起了。 房產證上麵是誰的名字,誰才有權說話,這是房產法。 你要說這房子因為夫妻財產共有,所以爸爸去世有兒子一份,那你當年先要辦繼承權,然後把房子過戶,否則就是上麵水果汁的話,賣房隻看房產證。 05年爸爸去世,估計兒子現在立案已經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