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個國內朋友的問題。 父母有兩個兒女。在雙方都在世時買一房子。房產證上是母親和女兒的名字。父親在買房後不久就過世了。現在, 母親想把房子賣掉,用來養老。女兒同意。母親需要兒子的同意嗎? 按道理說,房子當中兒子有從父親那裏繼承的一部份, 即使女兒同意,母親也不能處置房產中兒子的一部分。可是,難道母親不能自由處理自己辛苦一輩子買的房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