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從私人處買了個二手車,賣車的人號稱車主是他嬸嬸。他的賣車信息裏麵說這車是2004年的,我們一時大意,沒有仔細確認這個年限。就按照2004年的大概價錢買下了。結果回來發現title上麵說明這車是2003年的,實際價位就比我們付的少近千把塊。我們現在想把這車退給他(因為這款車2003年的問題很多,不值得買),但是他不肯了。請問我們有什麽法律途徑可能告他麽?還有如果我們現在不去注冊,直接轉手賣掉,會有麻煩嗎?多謝!